作為我省較早實行階梯水價的城市,從2007年1月1日起,威海對市區完成一戶一表改造的居民生活用水,實行階梯水價。階梯水量基數分兩級,居民每月用水超過12方以上的部分,綜合水價加倍收取。
  目前,威海居民生活用水的綜合水價為2.85元/方,對每戶月用水量低於12方(含12方)的部分,執行居民生活用水綜合水價,即2.85元/方;超過12方以上的部分,綜合水價加倍收取,標準為每方5.7元。
  記者瞭解到,階梯水價政策實行8年多來,對市民生活影響並不明顯。
  家住威海古寨南路附近的居民韓秀娟說,她一家三口每月用水量在4方左右,周圍不少鄰居每月用水量在5方左右。
  威海市區某供水企業工作人員表示,階梯水價可“約束”居民用水,對節約水資源起到一定作用,一般三口之家月用水量低於12方,因此,階梯水價對普通家庭影響不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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