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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【新華社曼谷12月9日電】泰國政府發言人提拉9日對媒體說,政府在內閣會議上提議明年2月2日舉行大選,但這一日期需經選舉委員會正式批准。
   為泰黨黨首乍魯蓬此前表示英拉會參加大選,但英拉尚未作出相關表態。
   泰國選舉委員會委員巴潘當天在特別會議後說,委員會需要等待國王批准解散國會下議院,隨後才能決定大選日期。按照泰國法律規定,看守政府在任命公務員、簽署長期工程等方面的權力受到限制。
   反政府集會領導人素貼當天帶領主要集會隊伍於下午3時左右到達總理府外。素貼對集會人群說,“人民民主改革委員會”已經開始規劃國家的改革路線,並將於當晚宣佈改革計劃。
   泰國總理英拉9日上午宣佈解散議會,政府將繼續履行看守職責,直至舉行新一輪大選。英拉呼籲各方遵守民主憲政原則和選舉規則。  (原標題:泰政府提議2月2日大選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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